10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因以贷转存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不审慎;信用卡车分期贷前调查不审慎,被罚款160万元。
朱健(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阴支行行长)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贷转存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王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
王伟(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副行长)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李飞(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新区支行客户经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信用卡车分期贷前调查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